最近連續看了幾本探案類的小說,在其中一本里面提到了這句話,“走過必留痕跡。”雖然其指代的意思是罪犯犯了事兒必定留下痕跡,但我今天想把這句話指代到愛情里面。
在一段愛情里面,不論最后是好或壞,都必然會在你心里留下一些痕跡,這些痕跡可以是記憶,也可以是別的。嘴巴上說忘掉了,可以確實是忘掉,也可以是忽悠別人的伎倆,但不管是真忘還是假忘,那些痕跡已經產生,這是必然。所以其實我主張的是你可以想你的任何一任,但如果你開始了一段新的愛情,那最好對你的舊任們只是想起,而不是長久的想念。因為如果是長久的想念多多少少還是會對新的戀情有所影響。
我有一哥們兒,已婚,婚后小日子過得有滋有潤。某一次和他喝酒他給我說到他結婚前談的一個女朋友。在他的口中,我能想象那位女生也是個優秀的人,兩個人感情狀態也比較穩定,最后分開的原因其實很俗,女生要出國,而他沒辦法放棄國內的所有。他說,“其實和你說這些,一是借著酒勁;二是我并不是放不下她想念她,因為我很滿足現在的生活,只是有時候某一道菜、某一首歌,就突然想起了。”我給他說,這太正常了,因為人有記憶。我們不需要逃避這種“想”,因為這并不可恥。
已經發生過的事情,是沒有辦法徹徹底底消除的。就好像小說里那些犯罪分子,極力的掩蓋殺人的點滴,但犯罪已構成事實,這是沒有辦法當作沒發生過的。
戀愛也是這樣。
那個人即便和你沒關系了,但曾經的確給你帶去過快樂、幸福、悲傷,甚至傷害。確實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會每一天都想起,但的確那些是發生過的,所以不必糾結。和過往作糾結的人,不太聰明,因為那樣只會讓你陷入無法自拔的困境里。而萬事萬物都是運動的,如果你始終停留在那個困境里,你會“生病”,你會感受不到這個世界其實如此美好。
天色漸晚,你會焦慮;天蒙蒙亮,你會煩躁。其實這和時間、自然現象,沒有任何關系,那都是你自己主觀上帶給你的情緒。你要做的就是承認事實,然后瀟灑的繼續往前走,別瞻前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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