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高薪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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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寧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破獲一起區廳"2022獴獵行動"首批掛牌督辦的非法偷越國邊境案件,先后抓獲4名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嫌疑人。
目前,4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4月,中寧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經過分析研判,摸排到轄區有人非法偷越國邊境,立即組織警力開展工作。
經查,2020年3月,陳大(化名)、周二(化名)、賀三(化名)、郭四(化名)在家無所事事,突然看到QQ好友發來緬甸境內高薪招聘工人的信息,便商議去緬甸務工掙錢。
4人在沒有辦理任何正規出國境手續的情況下,從銀川搭乘飛機到西雙版納邊境,后與當地蛇頭取得聯系,騎乘摩托車走山路到達緬甸勐波,在當地被迫開展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
因不適應工作環境,遭不住毒打及關籠子的遭遇,4人分別先后偷渡回國。
2020年9月,閆大膽(化名)又找到剛剛回國不久的陳大、周二、賀三、郭四,私下商量偷渡緬甸務工掙大錢。
在看到閆大膽發送來的在緬甸掙到大錢炫耀的圖片后,陳大等人最終沒禁得住高薪誘惑,再次跟隨閆大膽從銀川前往云南瑞麗,并聯系蛇頭換乘交通工具及步行翻山越嶺偷渡至緬甸木姐,4人在境外非法滯留數月,因不適應預想中的高薪工作,便分別先后到邊境口岸投案回歸國內。
目前,嫌疑人閆某正在進一步抓捕中。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律,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2條第2款的規定,偷越國(邊)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警方鄭重提示
(一)非法偷越國境是對我國國境管理秩序的侵犯,這種出國務工危險重重,毫無保障。公民出國務工,一定要選擇正規渠道,不要輕信各種出國務工廣告及老鄉、熟人的介紹。
(二)出國(邊)境必須持有前往國核發的準予入境且合法的簽證,避免因非法出境、非法務工而承擔法律責任。如已有非法出境人員,請家屬及時報告并配合公安機關勸阻返回。
轉自:平安中寧
來源: 銀川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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