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店家服務給了差評
個人信息卻被曝光
這該怎么辦?
民法典有規定!
案情回顧
2021年4月,張某等六人因不滿A公司提供的劇本殺游戲服務,在某網站發布差評。A公司遂在其微信公眾賬號中發布《澄清聲明》,披露了與張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記錄截圖、游戲包廂監控視頻錄像片段、張某等人的微信個人賬號信息,還稱可向公眾提供全程監控錄像。
張某等人認為A公司上述行為侵害其隱私權、名譽權和個人信息權益,起訴要求A公司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及賠償精神損失等。
A公司認為,其發布《澄清聲明》是為了交代服務過程,還原真相,以減少差評帶來的不利影響,屬于合理使用。監控錄像用于記錄店鋪經營活動,且對張某露臉處打了馬賽克;呈現的微信頭像、微信昵稱、微信號等信息無法識別張某等人,不屬于個人信息范疇,未侵害張某等人的合法權益。
此外,A公司反訴,認為張某等人發布差評是濫用消費者權利的侵權行為,要求張某等人承擔侵害名譽權的責任。
法院判決
廣州互聯網法院判決:
一、A公司立即停止在微信公眾號中公開含有張某等人畫面的監控錄像,刪除可提供全程監控錄像的表述以及張某等人的微信個人賬號信息;
二、A公司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致歉聲明,向張某等人賠禮道歉;
三、A公司向張某等人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各1000元;
四、駁回張某等人的其他訴訟請求;
五、駁回A公司的全部反訴請求。
上述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普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公開監控錄像是否構成侵害隱私權,應根據錄像地點及內容、使用目的、是否取得權利人同意等方面綜合判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吨腥A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四條規定: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后的信息。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刪除等。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旨在通過規范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從而保護自然人對其個人信息的自主決定權。
消費者對商品質量和服務進行批評、評論,是消費者的法定權利。張某等人發布的差評系對劇本殺游戲服務體驗的主觀感受,涉及對游戲具體環節的陳述,不屬于虛構事實。此外,網站評分高低不等同于社會評價的高低,經營者應理性看待網絡排名。
此類侵權案件中,經營者通常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條的規定:抗辯認為系對民事主體姓名、名稱、肖像、個人信息的合理使用,但該條適用的前提是被訴行為屬于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
就本案而言,A公司出于澄清惡意差評的目的公布案涉監控錄像,本質上系為了減少差評帶來的不利影響,從而提升該公司的商業競爭力,以獲取商業利益,故A公司發布案涉文章的行為屬于經營行為,而非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或輿論監督的行為,因A公司實施了侵害消費者人格權的行為,故依法判決A公司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綜合:CCTV今日說法廣州互聯網法院
來源: 央視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