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永恒的話題,不少人談死色變。
人類害怕死亡,就像小孩子害怕黑夜一樣。其實黑夜只是因為沒有光亮而已,是極其簡單的自然現象,同樣,人們害怕死亡,只是因為對死亡的未知。
其實,生死就像日升日落,世間萬物凡是有生命的個體均遵循生死更替的自然規律,死亡是人類生命的自然規律變化中不可避免的最終歸宿。生與死是構成完整的生命過程的基本要素,也是人生哲學的重要內容。
哲學對人類死亡問題的思考最為久遠和深刻,因其將人類的死亡本質上升為哲學基本問題的范疇,即靈肉之間或身心之間問題的思考,本質上已經接近精神與物質的關系問題,即何者為第一性的問題了。
醫學關于人類死亡的界定和死亡事實的判斷標準,也隨著科學技術不斷進步而經歷否定之否定的揚棄發展。
然而關于人類死亡問題的探討,不僅僅限于哲學和醫學的層面上,往往還涉及倫理學、心理學、社會學等其他各個學科領域。
關于死亡的涵義
國外學者認為,死亡是一種客觀存在,從一般邏輯上認為,死與生相對,死亡意味著有限生命的終結。
法國散文家兼思想家蒙田這樣說過,死神在哪里等待我們,是很難確定的,我們要隨時隨地恭候它的光臨。對死亡的熟思就是對自由的熟思,誰學會了死亡,誰就不再有被奴役的心靈,就能無視一切束縛和強制。誰真正懂得了失去生命不是件壞事,誰就能泰然對待生活中的任何事;
老托爾斯泰也曾強調,一個真正的思想家,無論他想什么,都不可能回避死亡這個命題;
Heidegger和Derrida則從死亡本體論的角度認識到,死亡是生命過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在我們的前方并不斷向我們迫近,死亡是一個無限的走向虛無的過程。
國內學者也從不回避死亡這個現實,2000多年前的孔子就專門提到未知生,焉知死,傳達出其對生死問題的基本態度。
魯迅先生在《過客》中借老人之口說道,人生的最前方無外是墳──也就是死亡。
此外,很多學者也從物理學、生物學、醫學、心理學、宗教學、文學和哲學等不同的學科視界,分別界定了死亡的定義。
關于死亡的意義和價值
在客觀認知了死亡的存在后,國內外學者對死亡的意義和價值的討論更為激烈。
一方面,悲觀主義者們認為死亡使個體的生命終結和滅亡,因此對生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包括佛洛伊德在內的許多心理學家也認為死亡是使人類產生焦慮的根源,是人們厭惡和不愿思考的話題。
而另一方面,一些研究者則肯定了死亡對生命的積極意義。
西方哲學將死亡本身作為研究對象,試圖探討死亡本體論層面的價值:
Frankl將死亡看作對生命的激勵因素,認為不存在死亡而延續到永恒的生命,將變得毫無意義和目標可言,而死亡所意味的有限的生命時間,卻能激勵人們更充分地享受生命的美好。
Trisel在死亡賦予生命以意義的基礎上,進一步指出,面對死亡,在有限的生命過程中從事有意義的活動并奉獻他人,才是超越了死亡的最終價值。
Ira Byock則更全面地闡述了死亡與生命個體的關系、不同文化背景及宗教信仰對死亡意義的認識及定位,以及死亡對社會群體發展的影響等。
與西方哲學研究有所不同,國內學者更多強調生的意義,由生來引出死,認為死亡的價值在于由死亡反觀生命的可貴。
客觀認識死亡的社會意義和公共價值
人類通過發揮主觀能動性在實踐中客觀地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締造并維護著人與人、人與自然及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紐帶,因此,人類的死亡也是具有濃郁的社會性色彩和意義的社會現象。
從社會學和公共管理學的角度來看,對人類死亡問題的探討,實際上是客觀認識死亡的社會意義和公共價值,從而引導人們用理性、冷靜的態度看待死亡,掙脫死亡恐懼的桎梏,更積極樂觀地投身于服務社會、創造和維護公共價值的行動中,從而實現人生價值的最大化和死亡的終極關懷。
中國古代司馬遷在《漢書·司馬遷傳》中的《報任少卿書》有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這是對死亡公共價值最早的論述。
毛主席在他的文章《為人民服務》中,沿用了司馬遷的這段話說,人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義有不同。中國古時候有個文學家叫做司馬遷的說過:‘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替法西斯賣力,替剝削人民和壓迫人民的人***,就比鴻毛還輕。張思德同志是為人民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還要重的。這是對死亡公共價值最經典的論述。
樹立正確的生死觀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生命的價值卻是無限的。我們無法增加生命的長度,但卻能追求生命應有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