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發燒也要隔離14天嗎

近日,隨著感染新冠病毒人數增加,企業職工面臨新問題。一些網友報料,有公司要求陽性感染者照常上班。對此,廣東省人社廳20日上線廣東民聲熱線時回應稱,按照目前國家和廣東省的政策,陽性感染者應當居家隔離。

佛山市民小王遭遇了上述困擾。12月14日,他感覺身體不適,一度發燒至39.5℃。由于沒有抗原試劑,小王無法自測。他向經理請假,卻得到回復:需要在公司測到體溫39℃以上。

民聲熱線記者走訪小王所在的平安普惠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多名員工表示,雖然抗原顯示陽性,但經理仍然要求其上班。被追問后,該公司工作人員提出:現在大的政策就是沒有說,確診的人可以不來上班。對此說法,佛山市人社部門工作人員明確回復,這是不正確的。

無癥狀或輕癥感染者能不能上班?省人社廳勞動關系處副處長吳瀟雯回應稱,新十條提出,優化調整隔離方式,感染者要科學分類收治,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離。12月17日印發的《廣東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四版)》中明確:員工核酸、抗原結果陽性時,向單位報告并開展居家隔離;居家隔離5天之后,連續兩天核酸或者抗原陰性方可解除隔離返崗。據此,吳瀟雯強調,按照目前國家和廣東省的政策,陽性感染者應當居家隔離。

針對不少員工提到的,公司要求有核酸、抗原檢測結果或醫院診斷證明才能請病假,吳瀟雯則表示,實際操作中,如果實在無法出具核酸、抗原陽性證明或者社區相關證明,盡可能引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以視頻作為輔助證明。

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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