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019年至2020年珠三角各市的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對比分析。
序號
城市
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020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同比
上漲
上漲
金額
(元)
珠三角區域
深圳
10646
11620
9.1%
974
廣州
10292
11262
9.4%
970
珠海
8407
8940
6.3%
533
佛山
7200
7878
9.4%
678
中山
7141
7942
11.2%
801
惠州
6970
7487
7.4%
517
江門
6694
7352
9.8%
658
肇慶
6689
7500
12.1%
811
汕尾
6278
7136
13.7%
858
東莞
6168
6633
7.5%
465
河源
5995
7208
20.2%
1213
平均合計(四舍五入)
7498
8269
10.3%
771
備注:
(1)工資總額:指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一號令)進行修訂,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就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是在崗職工工資總額、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和其他從業人員工資總額之和。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需要明確的是工資總額不包括從單位工會經費或工會賬戶中發放的現金或實物。
(2)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平均工資=報告期工資總額/報告期平均人數。平均工資通常是以年平均工資的形式表現,月平均工資就是用年平均工資除以12求得。
(3)城鎮地區非私營法人單位和統計上認定的視同法人單位的產業活動單位。具體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聯營、股份制、外商投資、港澳臺商投資等單位。
來源:廣東省及珠三角各市統計局數據。
結論:
一、從工資增量上看,河源漲幅第一(1213元),深圳(974元)、廣州(970元)、汕尾(858元)、肇慶(811元)、中山(801元)分別位列二至六位,只有這6個城市都超過平均漲幅771元;
二、從工資總量上看,深圳(11620元)、廣州(11262元)平均工資過萬,珠海(8940元)為第二梯隊接近9000元,佛山(7848元)、中山(7942元)為第三梯隊,接近8000元。
三、從上漲幅度上看,河源漲幅第一(20.2%),汕尾(13.7%)、肇慶(12.1%)、中山(11.2%)分別位列二至四位,只有上述四市都超過平均漲幅(10.3%);
四、從平均數上看,工資增量和上漲幅度均超過平均值的城市,只有河源、汕尾、肇慶和中山四市。
總體而言,河源、汕尾、肇慶、中山發展勢頭強勁(尤其是河源表現最優異),群眾收入快速提高;深圳、廣州工資水平繼續省內最高,惠州和東莞總體增量和漲幅都落后,還需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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